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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因车祸流产获得精神赔偿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日 宝应知名律师  
  已有身孕4个月的原告毋某,乘坐丈夫借来的轿车返回老家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流产而受到精神伤害,遂起诉肇事车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昨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肇事车主赔偿原告毋某经济损失285.3元及精神抚慰金8000元,赔偿轿车车主原告陈某经济损失259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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