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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应如何进行拆迁安置

发布时间:2018年2月16日 宝应知名律师  
 
[法律指引]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
  第二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分析说明]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一种是原地安置,另一种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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