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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肇事逃逸赔偿案例也应赔偿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5日 宝应知名律师  


  肇事司机弃车逃逸 保险公司也应赔偿
  司机肇事后弃车逃逸,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理赔,而车主竟不能提供司机的姓名和家庭住址,在三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受害者将保险公司和车主告上法庭。1月26日,金乡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受害者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7.4万余元,车主赔偿受害者1.1万余元。
  2009年10月底,张某购买了一辆运输沙石的挂重型半货牵引车,并在某保险公司办理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经熟人介绍,张某雇佣了一名司机,粗心大意的张某还没有了解清楚该司机的情况就让他上路了。上班第一天,该司机驾车行驶时就与王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致王某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该司机弃车逃逸。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挂重型半货牵引车驾驶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不负责任。王某受伤住院治疗数十天,支付医疗费、检查费等共计45600余元,并需二次手术,所受伤害经鉴定构成8级伤残。王某住院期间,张某先行垫付了王某部分医药费,而保险公司却以肇事司机逃逸为由拒绝理赔。三方经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王某将保险公司和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挂重型半货牵引车与王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且挂重型半货牵引车驾驶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事故车辆因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故车主张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因此王某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合理的部分,应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因驾驶人逃逸,应由车主张某承担。保险公司关于挂重型半货牵引车驾驶人逃逸,其在交强险范围内不予赔偿的辩解,于法无据。故法院依据有关规定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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